燕赵晚报讯(融媒体记者 汪洋)3 月 10 日,保定市冬季供暖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决定供暖时间延长 7 天,暂定于 3 月 23 日零时结束。
该《通知》称,目前,受疫情影响大部分居民仍集中在家,综合考虑保定近期天气情况,为切实保障广大居民温暖过冬,助力疫情防控,经市政府同意,决定 2019-2020 采暖季在法定供暖的基础上,供暖时间延长 7 天,暂定于 3 月 23 日零时结束。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供热单位继续做好供热工作,加强供热运行管理、燃煤燃气购储等,并根据天气变化及时调整运行参数,坚决杜绝间歇供热问题发生,保证供暖质量达标。延长供暖期间,各供热企业不得另外向居民热用户收取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