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晚报讯(融媒体记者 刘琛敏)12 月 30 日下午,记者从河北高速交警总队获悉,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河北高速交警将从严查处 " 全车型、全乘员 " 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全面打响 " 一人一带 " 攻坚战。
对于大家关注的 " 未系安全带违法 " 的处罚问题,有关负责人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以下简称《省办法》)相关规定," 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 处罚 50 元,记 2 分;乘车人未系安全带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罚款 50 元。
民警将通过图像取证设备固定证据,实施非现场处罚;同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省办法》相关规定,"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 ",对驾驶员罚款 200 元;因车辆出厂时未配备安全带的,暂不予处罚。
该负责人称,安全带生命带,前排后排都要带!这句话不仅是交通安全的宣传语,更应是安全出行的行动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