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频发且呈逐年增长趋势。针对这一情况,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将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严厉打击这些行为 ↓↓↓
意见明确,我省将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管理
各市县工信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指导,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企业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进行生产。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加大缺陷产品调查力度,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
加强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严肃查处无证生产、超出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等行为。
加强电动自行车销售管理
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对电动自行车批发市场、销售门店以及销售环节的监管,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及经营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规范电子商务平台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管理,重点打击销售无证或伪造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产品的违法行为。
要大力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改装问题。
加强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
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住建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要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电动自行车在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劝导群众按照规定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主动报废过渡期满的超标电动自行车。
住建部门要推动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安全充电设施。
各地要充分发动基层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巡查,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各市县相关部门要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居民住宅区、出租屋集中区域等场所和快递、外卖企业及其配送人员,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张贴发放标语图册,引导群众和快递、外卖企业购买并安全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
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来源:河北发布微信综合自河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