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早上8点,河北高速交警石家庄大队在西古城收费站下路口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两客一危”车辆进行重点检查。
在对一辆由保定开往石家庄的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神色慌张,并且满身酒气。随即责令该驾驶人停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民警上车检查发现,这辆核载37人的客车上还载有20多名乘客。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酒精测试,测量值为3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营运车。该驾驶人的驾驶资格、驾驶线路车辆载客检查都正常。民警随即联系车站,对乘客进行了转运。
经询问,该驾驶人于24日晚上9点喝了二两左右白酒,认为早上七、八点就到石家庄,没人检查。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开车上路,结果被河北高速交警石家庄大队民警查获。
由于该驾驶人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将面临罚款5000元、拘留1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
面对这样高成本的处罚,王某某后悔莫及:“我现在心里发慌,慌得我,(脑袋)一片空白。”
饮酒后驾车的法律成本,你承担得起吗?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河北高速交警提醒
酒后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醉驾更是涉嫌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大。中秋节即至,亲朋好友聚会增加,酒驾醉驾易发多发,河北高速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朋友,开车勿贪杯,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河北高速交警石家庄支队、河北高速交警
(河北交通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