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马建敏)从河北省税务局获悉,从6月1日起,河北省将全面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6月1日起,河北各地纳税人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时,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纳税人办理完成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后,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时,不需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河北省税务局相关人士表示,纳税人可以采取多种途径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业务,除到办税服务厅窗口申报缴纳外,还可到开通网上申报的4S店登录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申报缴纳,或通过自助办税终端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这些措施将进一步简化纳税人的办税手续,提高办税效率,全面提升河北省车辆购置税纳税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车辆注册登记业务便利化程度。
据了解,全面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后,纳税人如确需纸质证明,仍可以选择办税服务厅或者电子税务局等税务官方互联网平台查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