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红星新闻)记者从衡水市景县王千寺(亦称王谦寺)镇人民政府获悉,该镇倪高卜村村支书王某建因醉驾、超速追尾前车,致一家人4死1伤。事发后,王某建已被免职。
记者从景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此事属实,目前王谦寺镇倪高卜村支书王某建仍在医院接受治疗,该起交通事故尚在处理中。
被追尾车辆死者孟某文的姐夫告诉记者,事发2019年4月4日晚11时,肇事村支书王某建酒精检测为131.9mg/100ml,车速137km/h。王某建当晚驾驶的车辆系从一商人处所借,该商人同在肇事车辆上。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家属称,前车死者分别是61岁孟某茹、40岁孟某文、41岁王某英、11岁的孟某奥,伤者是18岁曹某政,系一家人。
家属提供的被追尾车辆照片显示,该车尾部严重变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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