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将启动单双号限行
为减少机动车污染、有效改善雄安新区空气质量,雄安新区管委会发布《雄安新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公告》,决定从3月8日起,在雄安三县县城建成区实行机动车单双号限行。限行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日7时至20时,周六日不限行。解除时间随此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解除而解除。机动车尾号单双号限行(含临时号牌,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单日单号车通行,双日双号车通行。
根据公告,县城建成区黄牌照货车限行绕行措施继续执行,拖拉机、农用车、燃油三轮车禁行措施继续执行。
限行期间,将对违反限号规定的车辆进行电子抓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限行不包含以下车辆:公交车,大、中型省际、市际长途客运车,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县以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县以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衡水限行有变
按照我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要求,经上级同意,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现将当前应急响应期间移动源减排措施由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预警)响应措施调整为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预警)响应措施,其他应急减排措施不变。此次调整于2019年3月7日24时起实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调整后的移动源减排措施为:
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内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营运小型货车(蓝牌)要遵守交管部门货车限行规定,办理市区通行证,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以柴油为燃料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停止使用,禁止2005年12月31日之前注册的燃油机动车上路行驶。
以下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军队、警务、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环卫作业车辆、市政设施维护、民生保障、环境执法、城管执法、住建执法、交通执法、公交、无线电监测车辆、运钞车、客运、出租、燃气车辆及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并有明显标识的单位通勤车(班车,核载9人以上<含9人>中型、大型客车);经市商务行政部门认定、具有统一标识的鲜活农产品运送车辆。
2019年3月8日(周五)限号提示
▲石家庄市主城区及下辖各县市区:限行尾号 5 和 0。(正定不限号)
▲雄安新区;邢台市主城区及下辖各县市区;邯郸市主城区及下辖各县市区、保定市主城区及下辖各县市区:双号车可以通行,单号车禁行。
▲唐山、沧州、廊坊、秦皇岛、定州、辛集:限行尾号 5 和 0。
▲衡水、张家口、承德:均不限号。
▲北京、天津:限行尾号 5 和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