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发改委了解到,《关于规范市区公共汽车客运票价管理的通知》(石价〔2014〕12号)于2019年1月23日到期,经研究决定,该文件有效期延长3年,期间如有政策调整,从其执行。
●市区公交线路实行计次票制
1、零票价格每人次1元;
2、公交IC卡:A卡(通用零票卡):不限充值额度,可多人使用,无期限,每乘次0.90元;B卡(成人月票卡):每张40元,每月限乘次数为120次,次数当月有效,过期作废;C卡(学生月票卡):每张15元,每月限乘次数为120次,次数当月有效,过期作废。
●拓展公交线路实行计程票制
零票起价1元,基本运价按人公里0.10元计算,实行1元进级制,尾数不足1元的五舍六入。特殊线路可实行“一票制”。
●空调公共汽车票价
空调开放期间,1元票价线路普通车型公共汽车零票价格每人次2元,公交A、B、C卡按2乘次扣减;拓展线路普通车型公共汽车每人次加收1元。非开放期恢复原票价。
公共汽车空调开、闭时间由运营单位根据天侯情况确定。票价变动需经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公交卡每卡收取押金20元
乘客办理公交A、B、C卡时,每卡收取押金20元。
退卡时,如不影响再次充值,全额退还押金。如公交卡丢失或不能继续使用,扣除每卡7元工本费后退还押金。老年卡每卡工本费5元。
●新开公交线路要提前10天向社会公告
新辟客运公共汽车线路,要到市物价局办理票价核准手续,并在正式运营前10日向社会公告。
已核准票价的线路,如因线路走向、长度、站点位置、车型等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票价的,按程序重新办理票价核准手续;不需调整票价的,要及时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