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要求,自2019年2月25日7时起,沧州市中心城区启动机动车单双号禁限行措施。
一、禁限行时间
自2019年2月25日7时起,每日7:00—20:00(含节假日)。禁限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禁限行区域
西三环以东、307国道(海河路)以北、经八路以西、北绕城(渤海路)以南合围区域(不含上述道路)。
三、禁限行车辆种类
本市和外埠号牌(含临时号牌)的非营运车辆实行机动车号牌尾号单双号限行,2月26日限单号,2月25日限双号,以此类推,单日限双号(单日允许单号尾数通行:1、3、5、7、9),双日限单号(双日允许双号尾数通行:2、4、6、8、0),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最后一位数字执行。
此次禁限行期间,其他道路禁限行规定同时执行。军队、警务、消防、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环卫作业、市政设施维护、民生保障、执法、公交、客运、出租、燃气车辆、新能源汽车(纯电动车辆、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残疾人专用车、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除外。
对违反上述禁限行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予以处理,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禁限行规定,提前选择出行方式。
2019年2月24日
来源:沧州交警微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