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8岁李先生是邢台市任县天口镇邓桥村村民,自幼双目失明,妻子也是一名盲人,依靠家里的四亩耕地勉强维持生计。2000年,妻子生下一对龙凤胎,为本不富裕的家庭带来了欢声笑语。但是,随着孩子渐渐长大,家中负担也越来越重。2017年6月,李先生向村委会提交了申请低保的相关材料,并于当年10月通过村委会投票同意,并张榜公示。然而,“直到现在我也没接到通没通过的消息,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张先生很疑惑。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邓桥村村支部书记高进锋。据他介绍,李先生一家确实生活并不富裕,李先生和妻子两人多年享受低保待遇。2016年,经过低保核查,发现李先生名下注册了资金为35万元的机械公司,因此李先生的低保待遇被撤销。2017年6月,李先生再次申请低保,并于当年10月经过村委会同意,资料提交至天口镇民政所。
天口镇民政所所长孟近平告诉记者,李先生于2017年11月重新享受低保待遇。但2018年,工作人员进行低保核查时发现,李先生在2017年4月至2017年9月期间,李先生在一家企业工作,月工资达3000多元。“按照当时的规定,如果申请人年收入超过3600元,则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因此李先生的低保资格再次被撤销。此外,李先生妻子一直在享受低保待遇,并未中断。”对此, 任县民政局农村低保股部门工作人员也证实了孟近平所长的说法。
孟近平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事关困难群众衣食冷暖,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基础性制度安排。近年来,任县结合贫困人员建档立卡“回头看”,对低保对象进行再次核查,重新摸底。“如果现在李先生一家确实符合申请低保的相关要求,可由李先生重新提交申请材料,我们将对其具体情况再次审核,并请示任县民政局。”孟近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