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0时35分,高速交警邢台支队路罗大队和七里河大队通力配合,查获一起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逆行的违法行为,及时控制了男性驾驶人乔某。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1月20日晚11时许,高速交警路罗大队接支队指挥中心转警,一辆车牌为冀EL***9的小型越野客车自邢汾高速山西方向20公里处向东逆向行驶,正常行驶的车辆纷纷紧急避让该车,情况十分危险。接警后,大队指挥中心在通知路面民警注意发现该车的同时,通过视频监控寻找锁定逆行车辆位置。在确定车辆位置后,大队上报支队请求支队协调七里河大队在邢临高速西行方向予以封堵,确保正常行驶车辆安全。于是一张由两个高速交警大队协同织造的围捕大网迅速展开。
经路罗大队与七里河大队密切配合、协同处置,于1月21日0时35分,在邢汾高速3公里处将乔某及所驾驶车辆查获,现场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后,发现乔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将乔某带至医院进行血液酒精浓度检测时,乔某借着酒劲儿,胡搅蛮缠,拒绝配合。经抽血检测,乔某酒精含量高达237毫克/毫升,达到醉酒状态,加之他在高速公路逆行,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春节期间,走亲访友时把酒言欢在所难免,但是无论什么情况下我们都应该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聚餐时应自觉做到不向驾驶员劝酒,遇有朋友准备酒后驾车要及时阻止,这才是亲人朋友团聚时刻最好的“酒品和酒德”。(记者马冬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