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下午,威县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Y687乡道执行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查处任务。14时40分,一辆冀A牌照灰色“雪铁龙”轿车由北向南左摇右晃地驶来,在发现执勤民警后更是走走停停,这一异常情况更加重了民警的怀疑,执勤民警立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张某在将车辆停稳后,不慌不忙地从随车携带的水杯里倒了一杯水,显得非常淡定从容,并宣称自己没有饮酒,在与民警的交谈中仍不时地倒水喝。然而,经呼吸式检测,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49.5mg/100ml,面对铁一般的事实,张某如实交代了自己喝了半杯白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事实。
经查,张某出生日期是1971年2月,持有C1准驾车型的驾驶证,然而,初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日期却是2018年7月底,是一名驾驶证仍在实习期的“老司机”。目前,张某因实习期内饮酒驾驶机动车,不仅驾驶证被一次性记12分,而且被处以注销驾驶证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