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给李先生女儿发出的短信 受访者提供
李先生介绍,12月17日19时许,他女儿李羽(化名)使用美团外卖软件订餐,外卖送到时,是李先生的爱人收取的。配送完成后,李羽很快收到骑手尤某的污秽信息,内容涉及对李先生爱人及李羽本人的性骚扰,且连发十余条。
李先生告诉澎湃新闻,当晚了解情况后,他和女儿当即致电美团外卖客服进行投诉,并要求对方报警,客服回应称“会向上级反映”。12月18日一早,美团外卖工作人员向李羽电话致歉,但李先生认为事件并未得到实质性解决,遂于当日下午携相关短信证据,前往阜城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报案。
李先生提供的警方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之规定,决定对外卖骑手尤某(男,23岁)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阜城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工作人员确认了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真实性。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