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刘岚)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我省于2017年12月29日完成全省火电、造纸、钢铁、水泥等15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共核发1106张,不予核发461张。
据了解,此次核发数量位列前三名的地市为唐山、保定和石家庄,分别为203张、159张和158张。最早完成2017年下半年核发任务的两个市为廊坊和秦皇岛。
15个行业核发的1106张排污许可证具体情况为:火电94张、造纸209张、钢铁179张、水泥186张、平板玻璃24张、石化27张、有色金属0张、焦化31张、氮肥14张、印染102张、原料药制造44张、制革60张、电镀67张、农药59张、农副食品加工10张。
不予核发的461张排污许可证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企业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共96家;企业处于停产或者冬防应急停产状态,共286家;企业属于淘汰落后产能,共33家;其他原因不予核发17家;另有29家企业不属于15个行业。
省环保厅要求,下一步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强监管,对应取得但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15个行业企业,环境执法机构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持证排污”要求强化后续执法监管,坚决杜绝无证排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