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进入高发期。记者获悉,目前我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进入执法检查阶段,人社、公安、住建等部门组建联合执法检查组,确保春节前所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基本办结。我省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已开通热线,如果你正遭遇欠薪的情况,可拨打当地劳动监察机构的热线进行投诉。
聚焦 全省13部热线为农民工讨薪
去年11月开始,全省启动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电(气)代煤工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遵守最低工资制度及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情况;建筑施工企业执行工资保证金、工资预储金制度及劳务实名制管理情况;各类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企业经营者及相关负责人欠薪逃匿情况等。
目前已经全面进入执法检查阶段,房地产项目、政府投资项目、“双代”工程和发生过欠薪问题的用人单位要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各级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活动,将建设领域作为重点,集中检查和整治,全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加强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拖欠工资企业“黑名单”制度,依法依规将欠薪失信企业向社会公布,在政府资金支持、招投标、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同时,畅通维权渠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目前,全省11个设区市和两个直管县(市)均已开通“讨薪热线”,农民工可按属地进行投诉,寻求帮助。
方法 三种途径可解决农民工欠薪
据悉,近年来,我省在总结治理欠薪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了具有河北特色的“三金”(工资保证金、工资预储金、欠薪应急周转金)、“三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一入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制度机制体系,2017年以来,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重点欠薪问题及隐患线索摸底排查,促进96起省督办重点案件限时结案。截至2017年12月,全省共为13.06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11亿余元。
农民工被拖欠工资后,应当依法向政府相关部门举报投诉或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不能采取拉横幅、爬塔吊、封堵道路、围堵政府机关等过激方式讨要工资。否则,一旦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拖欠工资案件实行属地管理,由用工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处理。解决途径有以下三种:一是可以到用工所在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建筑工程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交通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门、水利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为水利水务部门)进行举报投诉;二是可以到用工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三是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依法申请支付令。
农民工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工作证、出入证等复印件,填写包括投诉人姓名、单位、住所、联系方式、被投诉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拖欠工资事实和投诉请求等内容的投诉书。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接待人员记录,经投诉人按手印确认。
提醒 维权别超过两年时效期
劳动监察部门发出提醒,劳动者在举报、投诉过程中需注意五个事项,以利维权。
一是注意区分举报和投诉。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如认为用人单位侵犯了劳动者个人的合法权益,则可提出投诉。
二是劳动者应及时维权,以防错过时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有关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将不再查处。
三是举报宜通过快速有效的方式。举报者可拨打当地劳动保障热线电话,或登录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网站等方式尽快举报。
四是举报时提供详实信息。应明确提供被举报单位的名称、地址及具体违法行为。为提高对用人单位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效果,劳动者举报时需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也可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有关部门会负责保密。
五是注意收集证据材料。劳动者在工作时应注意保存招工招聘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记录、工作证、服务证等相关凭证,以便在举报投诉、申请仲裁时提供。
13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投诉举报电话:
石家庄市:0311—89631890
承 德 市:0314—2023510
张家口市:0313—2019220
秦皇岛市:0335—3262601
唐 山 市:0315—2358680
廊 坊 市:0316—2227975
保 定 市:0312—3134348
沧 州 市:0317—2022713
衡 水 市:0318—2215023
邢 台 市:0319—3690113
邯 郸 市:0310—3017766
定 州 市:0312—2321233
辛 集 市:0311—83266110
(记者 杨佳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