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证驾车闯卡撞伤执勤辅警判刑两年两个月
本报讯 2017年8月,发生在巨鹿县的一起交通事故引发不少人关注,无证驾驶人张某强行闯卡撞伤执勤辅警,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昨日从巨鹿县人民法院传来消息,该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张某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
巨鹿县公安局于2017年8月10日发布了关于犯罪嫌疑人张某驾驶违法电动汽车冲撞执勤辅警事件的通告。该局交通警察大队按照安排部署,在县城开展违法“三车”专项治理工作。8月10日9时,一辆违法电动汽车沿东安街由南向北行驶,县医院执勤民警对其检查时,该车强行闯卡,随即执勤民警发布指令对其进行拦截。在生态苑小区门口该车被拦停,执勤辅警闫勇上前对其进行检查时,驾驶人张某突然启动车辆,闫勇被直接撞趴在车辆的前机盖上,张某顶着闫勇向前加速行驶了150多米后,直接撞向前方正常行驶车辆的尾部,导致两车严重变形,闫勇3处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
通告中提到,事件发生后,该局党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经查,驾驶人张某,男,系张王疃乡人,曾多次闯卡逃避检查。在此次检查时,不但拒绝接受检查,反而强行驾驶违法车辆冲撞执勤辅警,行为极其恶劣。驾驶人张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该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2017年12月4日,巨鹿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张某犯妨害公务罪,向巨鹿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巨鹿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遂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态度,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两年两个月。
(本报记者 刘晓燕
通讯员 徐彪葛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