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蔡洪坡)生活中,不少人曾收到过冒充银行发来积分兑换现金的短信,而这些短信往往含有木马链接,只要登录,银行卡内的钱就可能会被盗刷。通常,这些诈骗短信是利欲熏心的不法分子通过“伪基站”发送到用户手机上的。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伪基站”发送木马短信的诈骗案。
2016年11月初,苗某的朋友张某微信联系他,说有个挣钱的工作要推荐给他,苗某一听能挣钱,就加了张某所说的qq号。一个网名叫“风雨”的人要苗某使用其提供的设备群发短信,内容为“尊敬的用户:您的积分已满10000积分,将于24小时内清零,请登陆手机网站XXX兑换领取5%的现金。”记录好发送数量,每天可挣800元,油费和过路费另算,按天结算。苗某想了想,感觉这个工作不错,便将自己的联系方式和银行账号发给了对方。
收到对方寄来的设备,苗某按照“风雨”的要求从北京出发,沿路在定州、任丘、石家庄、山西阳泉等地群发短信。11月21日,苗某来到石家庄将车停在三环某路口开始群发短信。石家庄市反电信诈骗中心检测发现在市区及周边有人使用“伪基站”设备发送诈骗类信息,遂上路排查,当场将苗某抓获。经查,十余天内,苗某使用伪基站共发送22万条短信,累计影响用户22万人次,影响移动网络时长610余小时,违法所得1万元。
桥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伪基站”向不特定人群发送诈骗短信,骗取不特定多数人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苗某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及性质、实际危害后果及认罪态度,最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苗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伪基站”是一种能够自动屏蔽运营商信号、强制连接用户手机的设备,它可以伪装成任意手机号码发送信息。因设备操作者发送的内容不受运营商控制,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就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诈骗一旦发生,用户便会遭受巨大的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发送信息5000条以上,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的,或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5000次以上的,数量达到相应标准十倍以上的,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诈骗数额较大的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