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敬夏丽萍记者唐慧)开着偷来的车加油,之后逃费,还将加油员拖出30多米后轧伤。近日,黄骅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时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2000元。
去年3月的一天晚上,时某开车去一家加油站加油。加满油后,时某突然启动车辆离开,将双手伸进车窗准备收钱的加油员刘某拖出30多米。在一拐弯处,刘某被时某的车甩了出去,左腿被车后轮轧伤。
事发后,加油站工作人员立即报了警。很快,时某落网。警方查明,当晚时某开着去加油的车是被盗车辆。
后经鉴定,时某案发时为轻度精神发育迟滞,刑事责任能力被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今年2月9日,黄骅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依法对时某提起公诉。近日,黄骅法院依法以犯抢劫罪对时某进行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