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任利)11月29日,辛集市民姚某某为了通行方便,破坏交通设施,被辛集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15日。
11月28日早高峰期间,辛集市交警大队二中队民警在日常巡查时发现,辛集市教育路格林印象小区门口附近的交通隔离桩遭到人为破坏,民警迅速向指挥中心汇报。辛集市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立即展开侦破。经调取监控录像查看,11月27日19时30分左右,有人趁着夜色停下车,故意将隔离桩踹倒后驾车离开。
11月29日,办案民警将涉嫌破坏交通隔离桩的姚某某抓获。经讯问,姚某某交代,他是格林印象小区住户,为了方便自己通行,故意将隔离桩破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辛集市公安局对姚某某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11月29日,姚某某被羁押至辛集市拘留所。
据了解,交通设施损坏的原因,除了交通事故、偷盗外,人为故意破坏占了一大部分。交警部门介绍,个别市民为了图方便、走捷径,任意破坏护栏,自开新路;还有人觉得一些禁停标志影响自家商店的生意,对其肆意损坏,不仅影响市容,也会导致交通安全隐患。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要自觉爱护护栏等公共设施,积极举报破坏交通设施的行为,对于破坏道路交通设施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责任,造成后果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驾车撞坏交通设施后自行离开的,同样也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不仅要赔偿,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如果驾车撞坏了交通设施,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及时报警,在警察到来之前采取一些警示措施,防止发生次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