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南开宇 通讯员 洪敦尚)开车要先取得驾驶证,可元氏县的张先生在明知自己驾驶证被吊销的情况下却带着家人开车上路。11月27日,环城大队裕翔南警务站民警将其查扣,面对不可改变的违法事实,司机竟向民警讲起了“孝于亲,所当执”的三字经,要求民警理应人性化执法。
11月27日,裕翔南警务站民警利用缉查布控系统查获一名曾因醉驾而被吊销驾驶证却再次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司机。
当天10时许,裕翔南警务站民警杨世川通过缉查布控系统发现,一辆行驶中的白色轿车车主驾驶证显示异常,他立即组织人员将正在通过的该车查扣。经询问得知,今年24岁的张先生是元氏县人,现为天津市某房地产公司员工,2016年9月,张先生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天津市交管部门查处,随后驾驶证被吊销。他自称,当天上午他开车要陪母亲去看病,虽然知道自己驾驶证被吊销开车上路是违法行为,但自认为为了孝敬长辈老人违法,交警会网开一面,于是便侥幸开车上路。
司机给民警讲起三字经中的“孝于亲,所当执”,民警针对其违法行为,结合“孝于亲,所当执 ”的真正含义,晓之以理,最终司机接受了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的处罚,并被行政拘留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