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河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省政府副省长王晓东受省政府委托,就《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作报告。
据了解,今年7月25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所作的《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省政府要求相关部门、有关市县对照问题进行整改。
安居工程 清退125户骗取保障房待遇
在安居工程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整改情况:石家庄、保定和唐山市非税收入7411.9万元未上缴财政问题,已上缴6502.47万元,尚有909.43万元未上缴。8个市安居工程资金25.55亿元未及时分配使用情况,已上缴财政或归还银行23.8亿元,尚有1.75亿元未整改到位。违规使用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弥补工作经费326.66万元问题,已通过财政拨款补回专项资金208.12万元。
在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方面的整改情况:7个市170户保障对象骗取住房保障待遇问题,已清退125户,追回资金19.46万元。8个市402户保障对象应退未退保障待遇问题,已清退229户,追回资金58.05万元。对部分拒不整改的家庭,将通过司法部门履行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解决。
保障房被违规转借、出租问题,已清退17套,剩余1套未清退。针对保障房空置超过一年的问题,已投入使用1858套,尚有47套空置。保障房租户欠缴租金问题,已催收租金68.38万元,其余420.07万元未收缴到位。保障房未办理产权登记问题,已办理2853套,其余750套未办理。30套保障房被违规销售问题,相关部门已向政府上报有关情况,待批复后依法处理。
扶贫领域 已追缴冒领骗套扶贫资金1151.52万元
虚报冒领及骗取套取扶贫资金1151.52万元问题,已进行追缴,对相关单位、个人给予通报批评和处分。扶贫资金弥补正常经费271.5万元问题,已归还原资金渠道,进行了调整账目。侵占挪用扶贫资金3001.8万元问题,侵占挪用的扶贫资金已退回,追究了相关人员责任。超范围发放扶贫资金3962.45万元问题,各县政府对问题资金进行了追缴,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多次催缴未果的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针对个别项目实施进度缓慢1.61亿元问题,各县政府采取措施,加大了推进项目建设力度,及时拨付了资金。个别项目未实现扶贫预期效果3740.45万元问题,已核减、调整了项目。项目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程序3.52亿元等问题,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处分,加强规范招投标管理,确保招投标程序合规合法。
地方金融审计整改 金融机构保证今后数据真实
据悉,金融机构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分析原因、查找不足,逐项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风险管控机制不够完善、不良贷款余额上升等问题,金融机构制定、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调整了贷款分类,加大了不良贷款的清收转化力度。
执行国家金融政策不到位、个别统计数字失真的问题,金融机构均保证今后严格按照统计口径认真统计,确保统计数据真实。针对合规经营意识不强、违规问题频出的问题,金融机构对违规问题采取调整账目、及时清收、增加担保、补缴相关税费等方式进行了整改,并对部分问题责任部门进行了通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记者 杨佳薇 呼延世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