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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招揽顾客 拉面卤里放罂粟 三名贩卖罂粟嫌疑人落网

来源:河北新闻网编辑:保存2017-11-03 21: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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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赵都市报记者 刘涛 文/图

  位于裕华区南位村附近一拉面馆为了招揽顾客,竟然从调料市场“三顾茅庐”求得罂粟作为调料放入拉面卤内,市民发现吃了拉面后,忍不住每天都来吃,随后便怀疑面里可能加了罂粟,最终报警。裕华分局裕翔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前往,在拉面卤里发现罂粟,并且在后厨发现1斤罂粟,最终通过老板的供述抓获三名贩卖罂粟的嫌疑人。

  案件:警方出击缴获1斤罂粟

  10月18日,裕华分局裕翔派出所民警接到市民李先生的举报。李先生称,就在裕翔派出所辖区内一个拉面馆做的拉面味道很特别,让人吃了以后每天都想吃,“我自从在他家面馆吃了拉面以后,每天都会想着去吃他家的拉面,我怀疑他家拉面是不是放了大烟壳啊。”

  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前往李先生所说的面馆。警方进入面馆,老板表现出很无辜的样子,一个大桶里面放的是老板事先炖好的卤,民警拿起勺子捞起,还没捞几勺就看到了圆圆的东西,有的已经破裂,露出了小小的籽儿。民警问老板是什么?老板紧张地回答:“这是做拉面卤子用的调料,调味儿用的。”民警确定这些东西就是罂粟,随后将老板带回派出所进行审讯。

  通过审讯,老板石某对往拉面卤里放罂粟的事实供认不讳。石某交代,他认识一个厨师,经常请教这名大厨怎样能把拉面做的有味道,这名大厨便向石某说出如果往拉面的卤里放点“大烟壳”(罂粟),保证顾客吃了一次还想第二次。石某对此事记在了心上,今年6月份,石某来到高邑县的一个调料市场。市场上的老板知道石某是来买罂粟的都避而远之,石某无功而返。但是石某没有放弃,没过几天,石某又一次来到调料市场,商家们还是表示没有罂粟。石某第三次来到高邑县的某调料市场时,一名女老板便对石某说:“我这里有罂粟,但是价格很贵,你想要多少?”最终石某通过讨价还价,以500元的价格购买了1斤。

  自此,石某便开始往拉面的卤里放罂粟。石某表示,放了罂粟以后的味道可能确实好了许多,回头客多了。慢慢地生意变得越来越好,自从可以买到罂粟以后,石某以500元每斤的价格买过三次,每次都是买一斤。石某家人从来都不吃他自己做的拉面。

  抓捕:三名贩卖罂粟嫌疑人落网

  根据石某的供述,10月19日早上,民警假扮成买罂粟壳的客人到高邑这家调料市场寻找。经过多次试探,解除怀疑后,一名女子将便衣民警领到了后面库房,当场拿出了一袋罂粟壳。“我们当场就将这名女老板和另一名店员控制,并查获2.5公斤罂粟壳。”民警介绍,这名老板刘某,经营着一家卖花椒、大料等调味品的门脸,之前有客人找大烟壳,她觉得有利可图,便联系上高邑一位商贩进货。当时同伙牛某也参与买卖,被警方一并带走。抓获两名嫌疑人后,刘某交代,她的罂粟都是从高邑县一名男子处收购的,但是对于这名男子的姓名毫不知情,只知道他的联系方式。

  警方通过摸排走访,最终了解到贩卖罂粟的男子为王某。王某是一名药材商人,经常给需要药材的商家供应中药,顺便也向有需求的商家供应罂粟。10月21日下午,民警又将王某抓获。

  警方介绍,目前拉面馆老板石某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刘某、牛某以及王某涉嫌贩毒全部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民警:食用添加罂粟壳食品会上瘾

  裕华警方介绍,受利益驱使,常有不法分子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而罂粟壳作为国家管制麻醉药品,长期食用会让人体产生依赖,对人体神经造成极大损伤。

  警方通过询问有关专家了解到,罂粟壳中含有吗啡等有毒有害物质。食用添加了罂粟壳的食品,当天尿检结果多为阳性。这些影响检测结果的物质会通过尿液、粪便及汗腺排出,如果摄入较多,需要7天左右才能排除干净。经营者之所以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主要是想利用药物的成瘾性拉“回头客”。摄入含有罂粟壳(主要指吗啡等有毒物质)的食物,实际上相当于口服毒品。如果长期食用添加了罂粟壳的食品,必定会产生一定的依赖性,人体会出现发冷、出虚汗、乏力、面黄肌瘦等症状,严重时,可能对神经系统、消化系统造成损害,甚至会出现内分泌失调等症状,最终上瘾,具有潜在的吸食毒品的倾向,会给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

  律师:非法买卖、运输罂粟将获刑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霍继强律师介绍,国家法律对罂粟壳的使用有明确规定,禁止非法供应、运输、使用。但是仍然有些食品加工者置国家法律、法规及人民身体健康于不顾,在食品中掺入罂粟壳吸引回头客。2009年3月3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针对个别餐饮消费经营者在火锅中使用罂粟壳的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查处。2011年,国家再次在《加强食品调味品和食品添加剂监管管理的紧急通知》中申明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要求,严厉打击此类行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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