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栾城区楼底镇一男子苗某在微信群散布“国庆期间炸天安门”的个人极端言论,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石家庄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接网民举报称,有人在某微信群散布“国庆期间炸天安门”的个人极端言论。由于该言论涉嫌实施爆炸犯罪,石家庄网警联合辖区派出所民警随即展开调查,将违法网民栾城区楼底镇24岁的男子苗某依法带回派出所询问。
经询问,苗某对其在微信群中扬言实施爆炸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苗某自称微信群中只是出于吹牛、开玩笑的目的,并没有实施犯罪的动机和具体行为。经过民警的批评教育,苗某已经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违法,并对自己的错误言论深表后悔。
目前,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对林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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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互联网上散布过激言论是违法行为,虽然言论自由是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但任何人都不能突破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法律底线,希望广大网民要引以为戒,注意公共道德和法律约束,认真规范自己的网络言行。最新发布的《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提出,互联网群组建立者、管理者应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群主应该履行管理责任,及时制止不良言行,并积极向警方举报违法犯罪言行,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已于9月7日公布,将从2017年10月8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