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的李某于一天下午和同学等五人玩麻将,后来李某赢了钱,便邀请同学们吃饭,于是他们来到一家饭店,买了一瓶白酒、四瓶啤酒,点了若干饭菜。席间觥筹交错,大家都兴致勃勃。饭后结账的时候,李某突然感到身体不适,同学们发现情况不对便及时将其送到医院,并通知了家属。当晚李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李某家属将同桌饮酒者告上法庭,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张家口市桥西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朋友之间在聚餐饮酒时,也负有对他人身体健康的适当注意义务,应及时善意劝告、制止超量饮酒或身体因某种原因不适宜饮酒的同桌他人。李某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饮酒的危害应很清楚,对于自身死亡的后果,应承担主要民事责任。结合被告和死者李某聚餐饮酒及在餐后发生状况及时送医救治的事实和死者自身的过错,法院最终判决五被告承担共计5万元的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
以上案例对喝酒、劝酒者都是一个警示。现在酒桌上有些人仍然信奉“做人不喝酒,一个朋友都没有”的所谓“酒文化”,逢劝必喝,不顾自身安全;有些人则一个劲地劝酒,完全不顾他人身体的接受能力,非常容易危及饮酒者身体健康,甚至是生命安全。因此大家在聚会饮酒时,一定要做到适量饮酒、适度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