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世杰)正定男子靳某,为发泄情绪,大闹一辆由正定开往石家庄的164路公交车,不但自己不买票,而且还不让乘客买票,最后砸坏三块车玻璃。昨日,记者从公交公安分局公共汽车派出所了解到,男子靳某事后被刑拘,9月14日被批捕。
据办案民警介绍,9月2日18时许,一辆164路公交车从正定发往石家庄市区。在正定县物资局大厦站,一名男子上了公交车,径直往车厢后边走,车长胡师傅提醒他买票,谁知此人说,他就不买票。就这样僵持着,公交车到了大正驾校站,有乘客上车,自然要买票,男子用手捂着投币口,不让乘客买票。见此状况,胡师傅把车停下,把车上的乘客疏散到下一辆公交车上,然后和男子理论,谁知男子不但不听,还动手打碎了一块车玻璃。发现问题严重,胡师傅报了警。很快110警务站的民警赶到现场,此时,男子已经打碎了三块车玻璃。
随后,110民警将此案移交到公交派出所,民警讯问得知,男子靳某,正定县人,现年36岁,研究生学历。案发当日,他想从正定到石家庄市区,路上拦停由行唐到石家庄的长途客车,售票员说车费是5元,靳某觉得太贵,骂骂咧咧离开。换乘164路公交车后,靳某的情绪还没有缓和过来,于是把气撒在这辆公交车上,自己不但不买票,还阻止乘客买票,甚至动手砸碎公交车的三块玻璃,案值4000余元。直到被民警带到公交派出所,靳某才觉得自己错了,家人来到派出所,当场向胡师傅赔礼道歉,经过协商,赔偿车玻璃款3800元。案发当时,正定县正在召开“旅发大会”,靳某的行为影响恶劣,尽管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但为时已晚,犯罪嫌疑人靳某涉嫌寻衅滋事,被依法刑事拘留,9月14日,被检察机关批准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