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邢台市政府举办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发布会。邢台市环保部门在发布会上公布了近期查处的26起涉气违法案件。 记者黄清标摄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黄清标)邢台市环保部门坚持“黑脸”执法、铁腕治污,近期严肃查处了26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在责令相关企业立即改正的同时,依法给予其严厉处罚。
沙河市华通压延玻璃厂玻璃窑炉外排废气颗粒物浓度为139mg/m3,超过执行标准3.63倍;煤气发生炉进料口封闭不严。沙河市日晶玻璃厂玻璃窑炉外排废气颗粒物浓度为86mg/m3,超过执行标准1.87倍;煤气发生炉上煤运输皮带封闭不严。两家企业因污染物超标排放、粉尘无组织排放,均被处罚120万元。
沙河市利达玻璃有限公司玻璃窑炉外排废气颗粒物浓度为65mg/m3,超过执行标准1.17倍,且未按规定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被处罚120万元。
沙河市金东玻璃有限公司玻璃窑炉外排废气颗粒物浓度为185mg/m3,超过执行标准5.17倍,原煤投料口、筛分机、原煤皮带机尾处未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除尘设施,被处罚107万元。
沙河市东耀建材有限公司玻璃窑炉外排废气颗粒物浓度为168mg/m3,超过执行标准4.6倍。沙河市正鑫玻璃有限公司玻璃窑炉外排废气颗粒物浓度为92.3mg/m3,超过执行标准2.08倍。河北迎新集团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外排废气颗粒物浓度为58.4mg/m³,超过执行标准0.95倍。三家企业因污染物超标排放,均被处罚100万元。
南和县城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75吨锅炉正在使用,擅自修改在线监测二氧化硫手工置值参数为45,造成在线监测数据在停用治理设施的情况下,二氧化硫数据无变化,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邢台市环保部门对其实施停产整治,处罚100万元,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此外,沙河市京泰实业有限公司、邢台中联水泥有限公司、河北元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沙河市日隆玻璃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因粉尘无组织排放、烟气无组织排放等问题,视情节轻重被处以最高48.36万元、最低1万元的处罚,部分企业因情节恶劣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