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村医将魔手伸向本村年仅10岁的彤彤(化名)!近日,河北灵寿县检察院依法从快对涉嫌强奸幼女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批准逮捕。
彤彤,今年10岁,父母在外务工,和弟弟一起跟随爷爷奶奶在灵寿县的一个偏远山村生活。2017年8月2日下午,正在地里摘花椒的彤彤奶奶接到孩子妈妈打来的电话,“彤彤给我打电话了,没说完就挂了,您回去看看吧” ,奶奶回到家里,看到彤彤坐在炕边的沙发上正在啼哭,问道:“你咋了,身体不舒服?谁来过咱家?”彤彤开始不说话,奶奶问了好几遍,彤彤才说,“村里陈某某来了,刚开始要火绳,又拿糖给我吃,后来把我的裤衩脱了,最后……”,奶奶随机报了警。
据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供述说:“8月2日下午3点多,我准备到地里摘花椒,喝了一瓶啤酒,路过彤彤家就顺便到她家拿几根火绳放在树下熏蚊子,看到彤彤一个人看电视,于是拿出两片维C钙片和一盒奶给她吃,彤彤吃完“糖果”后,就将她强奸了。完事后,还特意跟彤彤说,别把咱们玩的这个事告诉别人。之后,彤彤领着我到车棚拿了火绳,就到地里了”。
案件报捕后,办案检察官在审阅卷宗、梳理证据后及时引导公安机关固定并补充相关证据。办案检察官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犯罪嫌人陈某某与未满14周岁幼女发生性关系,犯罪性质、社会影响恶劣,依法从快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