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梁燕 通讯员 张萍 赵富红)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利用其村信贷员的身份,虚构贷款事项进行贷款,经群众举报后案发。日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因涉嫌贷款诈骗罪被怀来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45岁的犯罪嫌疑人张某某系怀来县人,于1997年至2005年担任某村信贷员。2002年至2005年6月间,张某某冒用某村村民刘某、王某某等人的身份,编造虚假贷款理由,利用其特殊身份私自复制村民身份证复印件,私刻或者骗取他人印章,从该乡信用社贷款几十万元。当信用社撤销村信贷员代办点后,该事情被发现,但张某某并无偿还能力。2011年,张某某举家外逃,后被上网追逃。
今年7月8日,张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其如实交代了自己的作案事实。经查,张某某共冒用12位村民身份贷款诈骗6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