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名涉案人员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8月23日,河北高速交警宣化大队查获5辆非法运输危险品货车,6名涉案人员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河北高速成功办理伪装运输危险品构成危险驾驶罪案件,剔除了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极大的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
按照高速交警总队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攻坚战”统一部署,张家口支队宣化大队对辖区路面通行车辆进行了全面研判、分析,发现辖区存在非法运输危险品(电石)车辆通行的情况,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为了彻底治理这一顽疾,23日副大队长张志阔带领民警在京新高速公路182公里处对过往车辆进行观察、监测。该路段位于京新高速“断头”处,右后方是张石与京新高速互通匝道,是大部分货运车辆的必经之路,而且车速相对缓慢,便于对车辆进行观测和引导。
电石化学性质非常活泼,受水或者潮湿空气的作用,就能发生化学反应,因此非法拉运电石的车辆通常包裹严密捆扎牢固,货物最外层最少有1到2层帆布,帆布里面也通常会有2到3层塑料布以防阴雨天气。由于电石的腐蚀性,拉运此类货物的车辆车厢外部颜色较其他部位相比明显不同,更显陈旧。蹲点民警根据以上经验,忍受着高温和强紫外线的照射,坚持蹲守数小时,直到下午 16时30分,5部可疑车辆进入视线。
民警立刻对可疑车辆进行喊话,将其引导至宣化南服务区进行细致盘查。虽然车辆包裹严实,但是靠近车辆就能闻到空气中弥漫着类似大蒜味道的刺鼻气味,车辆遮盖情况与非法运输电石的车辆特征相符,民警对驾驶员进行盘问时,驾驶员神情慌张、语焉不详,被问及装载货物情况时极其不配合。民警立即找来细铁丝从挂车缝隙处掏出部分颗粒及粉末物,发现该物特征与电石特征相符,滴入清水进行实验发生剧烈反应,冒出白烟,产生热量,由此民警基本确认车上装载货物为电石。在铁一般的证据下,驾驶员终于承认了其非法拉运电石的事实,且车辆无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车上也没有专业的危险化学品押运员。
确定5辆车全部非法运载电石后,大队长姜亚涛立即与张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取得联系并率全队赶赴现场支援,将违法车辆押运至宣化区某停车场称重并提取样品,五辆车拉运电石共计165吨。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四项之规定,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涉嫌危险驾驶罪。24日,宣化大队将案件正式移送张家口市公安局宣化分局,六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5辆涉案车辆被暂扣,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电石是一种重要的化工燃料,属于危险化学品第四类第三项遇湿易燃化学品,遇水会立即发生剧烈反应放出少量有毒硫化氢、磷化氢气体,生成高度易燃的乙炔气体,在空气中达到一定的浓度或者与氧化剂混合可发生爆炸性灾害。爆炸事故尤其在电石运输、装卸、贮存、电石破碎等工段颇多,可以说,电石运输过程中始终存在着爆炸隐患,水、电、尘、气都可能因为稍有疏忽而引发事故。基于电石的危险性,国家在电石运输方面制定了严格的技术规范,尽管如此,运输途中发生破损的情况仍然比较严重,伪装运载电石非常危险,轻则发生自燃,重则发生爆炸车毁人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