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盗窃衣服被刑拘。
盗窃彩电的嫌疑人低头不语。本报记者 董世杰 摄
本报讯(记者 董世杰)这是两起不同的盗窃案,但嫌疑人有相似的作案动机,都是侵财。昨日上午在卓东派出所,频繁在超市偷衣服的史某(女,35岁,赵县人)流着眼泪说自己错了。昨日下午,在建通派出所,涉嫌顺手牵羊偷人家大彩电的嫌疑人张某(男,25岁,邢台人)接受民警讯问时,低头不语。
在超市打过工学会了偷衣服
35岁的史某,是赵县梨区人,家境不错,她在省会做月嫂工作,每月工资8000多元,而她的丈夫在一家公司打工,收入也不低。可是她却接二连三到超市偷衣服,最后被民警抓获。
据卓东派出所办案民警魏旭东介绍,8月22日下午2时许,辖区某超市报警,有小偷。民警赶到后,保安指认一名30多岁的女子涉嫌多次偷超市的女装。调取超市的监控录像,显示该女子有三次行窃的过程。民警将该女子带回派出所做进一步审讯,女子痛哭流涕很快交代。
史某说,她原来在超市打过工,经常丢衣服,恨透了偷衣服的人。丢了衣服自己都要赔钱的。她认真总结发现,超市管理有漏洞。尽管后来史某不在超市打工了,但她却学会了偷衣服,如何逃避超市安检。今年4月15日、5月10日、7月15日,史某分三次盗窃女装涉案金额1730元。民警说,因为史某涉嫌多次盗窃,应按刑事案件处理,昨日她已被刑拘。直到这时,史某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流着眼泪说:“我太贪了,我错了,怎么处理我都行……”
送货工顺手牵羊偷彩电
25岁的张某,是一名送货工,每日开着小货车穿梭在省会的大街小巷。8月22日下午,他在建通派出所辖区的某小区门口送货,突然发现,有一辆小货车送家电,只有司机一个人。人家先搬了一台冰箱进了小区,车上还有大彩电。看四下无人,张某动了歪心思,想到自己租住的屋子里还没有电视,他就把人家车上的彩电搬到自己车上。害怕被监控拍下车牌号,他使用车贴把牌号尾数6用“8”挡上,然后一溜烟将车开走。
接到报警后,建通派出所民警费尽周折,终于查明真相,并于昨日上午,在建华大街与308国道附近张某的租住处,将嫌疑人及车辆查获,并且在其租住处追回了还没来得及拆开包装的彩电。
张某对盗窃他人彩电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昨日下午已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