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沧州电(通讯员孟令伟、朱国树记者韩泽祥)8月14日20时许,205国道盐山县庆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电动自行车骑行人被撞身亡,肇事车趁暮色逃逸。
案情重大,盐山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勘查,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倒在路边,路面无刹车痕迹,电动自行车无刮痕,无现场撞击散落物,因是傍晚,无目击证人,整个事故现场没有发现一条有价值的线索。
民警立即调取临近卡口监控,按照报警时间推断,报警半小时前,经过现场前边卡口的所有车辆都有嫌疑,民警一一排查此时间段路经的80余辆车。办案民警又测试了车辆,从事故现场前卡口到现场后卡口的车行时间大约20分钟,办案民警又对这80余辆车一一比对,结果监控录像显示,一辆小型货车车斗上的苫布在事故现场前卡口完好无损,但这辆小货车经过事故现场到达后卡口时,小货车的苫布挂了一个大口子。
由于监控看不清小货车号牌,办案民警马不停蹄地沿205国道一路北下。此时距离出事时间已过一小时左右,警灯闪烁、警笛呼啸,在追出100公里后,小货车进入民警视线,挂烂的苫布随着小货车的行进在风中飘舞。
小货车被民警截停后,司机刘某交代,他是天津人,去山东一带拉货,路上怕雨淋,便给车后斗的货物盖了苫布。途经205国道盐山县庆云路段时,他的车挂上一辆顺行的电动自行车,出事后自以为天黑又没人在现场,便选择了逃逸,万万没想到交警这么快就追了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