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会芳)记者从市公安局交管局了解到,平山县交警大队日前经过缜密侦查,凭借事故现场遗留的一个破碎反光镜,从1.3万余辆同型车中找出肇事车,快速破获一起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为感谢民警,受害人家属把印有“破案神速解民忧、感谢人民好警察”的锦旗送到办案民警手中。
6月9日23时30分许,平山县交警大队接到122电话报警称:在301省道烟堡道口北侧路段,发现一名男子躺在公路中间,旁边有一辆倒地的摩托车,要求勘查现场。接警后,事故民警迅速驱车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伤者已被送往医院救治,为保证安全,倒地摩托车也被群众推到路边。
办案民警立即展开现场勘查取证工作,通过对现场的仔细勘查,在事发现场不远处发现了一个破碎的反光镜,很有可能是肇事车辆上掉落的,办案民警判定这是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勘查完现场后,办案民警又赶赴医院查看伤者情况,此时伤者在重症监护室一直昏迷不醒。
为确定肇事车辆型号,办案民警先后到平山县十几家汽车修理厂进行走访询问,但都不能确定肇事车辆的厂牌型号。随后,办案民警又前往了石家庄市区汽车4S店,最后在北二环一家4S店内,通过维修人员细致辨别和查看,确定为一辆吉利自由舰的反光镜。
确定肇事车辆品牌型号后,办案民警又赶赴石家庄市车管所,调取了全市1.3万余辆吉利车辆信息,从中筛查出平山县641辆吉利自由舰车辆信息。
6月20日18时左右,在检查一辆冀A30XXX车辆时,办案民警封志华凭借多年在公安痕迹检验中的工作经验,经过对该车反光镜认真检验,迅速发现反光境不是原车上的。他当即询问该车驾驶人,该男子神色有些慌张地说:“这辆车是别人的,不是我的,因为朋友有事所以我帮朋友开过来检查一下。”
办案民警通过进一步了解,得知该车车主李某,王子村人,于是立即联系了车主,要求立即到平山县交警大队说明情况。第二天,李某迫于压力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并对其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至此,民警历经12天的连续奋战,最终将“6·9”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