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莹,通讯员宋晓燕) 恋爱时浓情蜜意、不分彼此,分手后却要算个一清二楚,这确实让人有些为难。就在前几天,围场法院新拨法庭调解处理了一起涉及感情因素的债务纠纷,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并当庭履行。
据了解,2012 年9 月,原告小红与被告小刚经人介绍相识,初期感情尚好,并且很快进入热恋。恋爱期间二人经常和各自的朋友相约唱歌、购物、吃饭、打麻将、吃冷饮。小刚的工资有限, 很快就捉襟见肘了,小红从事个体生意,收入尚可,便拿出自己的银行卡交给小刚,由其去提款机取款,供两人消费支出。前后总计支出10000 元。后因感情出现纠纷,两人分手,分手时小刚为小红出具欠条一份。此后小红多次索要,小刚拒绝给付,小红遂诉至围场法院新拨法庭。
主审法官详细了解了双方的借款经过,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后,小刚承认自己在此事处理上存在不妥,当庭表示,同意给付小红欠款,并当庭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