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邢台电(记者张会武 通讯员张军玮)近日,邢台男子韩某某向家人谎称他被人砍伤,家人信以为真报警,不料警方竟识破其谎言,巧破案中案。
7月10日上午,邢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山区中队接到韩某某的父亲报案称,他的儿子韩某某在路罗镇桃树坪村附近被人砍伤了头部、手和胳膊等多处地方,目前正在邢台县将军墓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山区中队民警接到报警后,迅速赶到将军墓医院对韩某某进行询问,在询问时,韩某某称其所受的伤都是自己不小心弄伤,不需要报案。
由于韩某某前后言行不一,询问时,其表现也颇为异常,民警觉得其中必有蹊跷。后经查看,民警认为韩某某伤情应为刀伤,就算自己再不小心也不会自己砍伤自己的头部,所以办案民警当时就留了心。询问结束后,办案民警对韩某某进行了调查,发现韩某某有强奸前科,且在当地经常有小偷小摸的行为。由此,办案民警怀疑韩某某可能是在作案时被受害人发现,进而产生打斗,被受害人打伤而不敢报案。于是,办案民警在路罗派出所的协助下赴桃树坪村附近进行了走访调查。可是桃树坪村近几日没有斗殴事件发生,案件因此陷入僵局。
但办案民警没有放弃,他们及时在桃树坪村及附近村庄张贴告示,希望群众提供线索协助调查。7月11日中午,新的线索传来:路罗派出所接到一女子报案称,7月9日夜里,一个陌生男子闯入她的家中,手持菜刀欲对她实施强奸。在遭到她的奋力反抗后,该男子将刀架到她的脖子上对其实施了强奸。强奸过程中,她捡起菜刀将该男子头部、手、胳膊等处砍伤,后该男子受伤逃走,她因受惊过度不敢报案,直到7月11日她的丈夫回家后才在丈夫的陪同下到派出所报了案。
山区中队民警接到路罗派出所通报后,发现在将军墓医院住院的韩某某受伤部位与受害人描述的基本一致,作案时间也完全符合。于是,民警将韩某某的照片让受害人进行辨认。结果受害人指认韩某某确系犯罪嫌疑人,办案民警立即采取措施将韩某某进行了控制。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已被邢台县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