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蔡洪坡
五年前,崔某、王某、冯某、马某(另案处理)四人为来钱快,经预谋后抢劫了省会一家废品收购站。此后,几人销声匿迹。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五年后,团伙成员马某因其他犯罪被抓,为了戴罪立功,马某将这起抢劫供述了出来,随后,其他三人也被抓获归案。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抢劫案。
为来钱快,四男子抢劫废品收购站
上述崔某等四人因没有正当职业,生活颇为拮据,几个人在讨论如何“来钱快”时,动起了抢钱的心思。抢谁呢?行人?商铺?几个人商量了一番,感觉行人目标大,还不能确定有没有钱,不是好选择;商铺有固定的进账,还可以提前蹲点,成功的把握应该更大一些。经过观察后,四人最终将目标锁定在了一家废品收购站。2010年5月的一天,崔某提前来到废品站,在确定了站内的常驻人员及资金存放位置后,当天晚上,四人携带匕首、砍刀、胶带、口罩等工具乘坐出租车来到该废品收购站,决定由冯某在路边打车接应,崔某、马某、王某戴上口罩进入该废品收购站内实施抢劫。此时,废品站内的王某军等四人正在吃晚餐,崔某三人趁其不备持刀将四人逼退至墙角并用胶带捆绑住,随后从卧室床上褥子底下抢走八千余元。崔某、马某、王某离开废品收购站后,乘坐冯某事先打好的出租车逃至某公园,在此将赃款平分。
一人犯事后,为立功,检举揭发其他三人
之后的几年内,四人过着各自的生活。直到五年后的一天,四个人的生活彻底发生了改变。四人生活的改变要从马某说起。2015年6月,马某因其他犯罪被羁押在山西某市,期间,为戴罪立功,马某检举揭发了自己伙同崔某、王某、冯某在某收购站抢劫的犯罪事实。
掌握这一情况后,公安机关开展了对其他三人的抓捕行动,2015年底,此案另外三名犯罪嫌疑人也均被抓获到案,且都对抢劫废品收购站的事实供认不讳。在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崔某、王某、冯某每人主动退赔赃款三千元,已返还被害人王某军。
已构成入户抢劫,代价惨重
庭审中,崔某、王某、冯某三名被告人称,其在废品收购站抢劫并非是入户抢劫。法院查明,该废品收购站既是被害人王某军的经营场所,又是王某军与家人的生活居住场所,该废品收购站与外界相对隔离,故三名被告人的行为符合入户抢劫的要件。
桥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崔某、王某、冯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入户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三名被告人系结伙抢劫,酌情予以从重处罚。
最后,综合各被告人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桥西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崔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四万元;被告人冯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四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