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中午13点左右,秦皇岛市交警支队六大队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山海关兴华商城1号楼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事故中队民警曹前、崔爱民赶到现场勘察,见一黑、一红两辆小轿车停在路边,双方车辆不同程度损坏。
经了解,事故是黑色轿车倒车时,不慎撞上红色轿车的车尾造成的。本来只是个小事故,黑色轿车车主关某某却执意不肯报保险,这引起了民警的警觉。
民警通过仔细观察,发现前风挡玻璃上张贴着检车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环保标志,车辆前后号牌一应俱全,该车貌似一切正常,但车主却以各种借口拒不出示车辆行驶证。
民警通过查询车辆号牌,证实该车悬挂的冀CU5619号牌属于一辆蓝色宝来轿车,面前的黑色帕萨特轿车原是四川某地出租转非营运汽车,属于报废车辆!
在证据面前,关某某承认,他驾驶的车辆使用的套牌,所张贴的标识是在购物网站上买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针违法嫌疑人关某某使用其他车辆号牌、驾驶二类报废车、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合格标志、使用伪造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等违法行为,做出罚款一万二千元、行政拘留二十日的处罚。(记者郭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