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面对负面情绪,不少人都会选择在网上发泄,但是,在网上侮辱他人同样违法,要不得!
近日,石家庄正定县公安局城区中心派出所查处一起公然侮辱他人案件,行政拘留一名违法行为人。
2017年6月25日8时50分左右,在石家庄市正定县生活的高某某(女,灵寿县慈峪镇人)去银行办理业务,将车停放在路边的盲道上。因其机动车占压盲道,而且驾驶人也不在现场,执勤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法开具罚单。
高某某看到罚单后随即在《百度贴吧-正定吧》发布“贴条的100块钱就当给你们买棺材了”“这帮狗太敬业了”等不当言论,公然侮辱正常执法的民警。
经询问,违法嫌疑人高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警方已对高某某处予行政拘留八日处罚。
石家庄网警提示: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互联网上公然侮辱他人是违法行为。
同时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规范停车,积极配合、理解民警工作,让我们警民携手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