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明涛同志逝世后,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以不同方式表示哀悼并向其亲属表示慰问。
于明涛,原名马万芝(马万之),曾用名尚锋,1917年11月生于河北省深县。1936年9月参加革命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党。1937年起先后任河北游击军政治部宣传科科长、冀东十二地委委员兼地区专员等。1949年11月起先后任湖南省零陵地委副书记、书记,湖南省经委主任、省委书记处书记等。1960年10月起先后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秘书长、中南局常委兼财贸委员会主任等。“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被下放劳动。1970年起历任广东省广州市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广州市革委会副主任,湖南省委常委、省革委会副主任、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陕西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省革委会主任、省长,河南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代省长。1983年6月任审计署第一任审计长、党组书记。1995年5月离休。
于明涛是中共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第四届、五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第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