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项交通违法罚款2250元记36分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记者 魏伟)近日,一驾驶人酒后驾车上路被丰南交警大队查获。经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该驾驶人还存在诸多问题,集多项违法行为于一身,最终依法给予其相应处罚。
据介绍,当天20时许,丰南交警大队民警在丰南区邱柳线开展查处行动时,一辆黄灰色桑塔纳轿车进入民警视野。在临近检查点位置,该车突然靠边停下,待民警上前盘查时,该车又缓慢行驶。民警当即让该车驾驶人下车接受检查。询问中,民警发现该驾驶人身上散发着酒气,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其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35.8mg/100ml,达到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民警要求该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车证,其含糊其辞,遮遮掩掩。经对其身份进一步核查,民警发现其准驾车型为C3,属于持准驾第二类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本类中不得驾驶的机动车型,且其机动车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在民警的追问之下,该驾驶人最终承认,其驾驶证于3年前丢失。
后经对车辆进行排查,民警发现其悬挂的号牌并非该车所有,而该车的真实号牌应为“鲁D”牌照。
民警表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该驾驶人不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酒后驾驶、驾驶证逾期未审验、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合并给予其2250元罚款的处罚,并记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