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截图
为认真落实河北省住建厅等六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冀建房〔2017〕6号)有关精神,石家庄市由住建局牵头会同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和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制定了《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部署全面展开对市内四区及高新区房产中介机构违规行为查处工作。现将第一阶段的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1、石家庄汉谷房产经纪有限公司部分连锁经营店,未按规定申请备案手续且发布不具备交易条件的房源信息,并未及时整改,依据《石家庄市房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及《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等有关法规的相关规定,拟对该公司进行经济处罚。责成关闭其营业门店,停止网签30日。
2、石家庄中环互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河北国实恒通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未按照《石家庄市房产中介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区住建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分别予以2千元顶格处罚。
3、石家庄正大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天然城店,在交易活动中签订的买卖合同无经纪人签字,合同不规范。按《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拟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并责成立即整改。正大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尚达分公司违反《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不具备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责成整改。
4、石家庄源点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违规代理销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东海盛景三期”项目,依据《商品房屋销售管理办法》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
5、石家庄房友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为不具备交易条件的房源交易提供经纪服务,且房屋买卖合同无经纪人签字,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分支机构未在主管部门备案,且该公司拒不配合主管部门调查,并撕毁主管部门张贴的封条,拒绝整改。待相关区主管部门立案调查结束后,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相应处罚。
6、国大地产中基礼域店、长安区国大房产金礼服务部,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无从业人员签字,正在履行处罚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