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6日接到衡水某学院一名学生报警称:有人在获取学生身份信息后在某平台上贷款或购买手机。
桃城分局康复街派出所民警立刻前去调查,经查郭某在学院兼职信息平台上发布招聘信息,以经营某产品为由,收集前来应聘的学生身份信息,然后在某平台冒用学生信息进行贷款或购买手机,转手再将手机对外出售,共冒用12名学生信息进行贷款或购买手机,非法获利四、五万元。
犯罪嫌疑人郭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涉嫌诈骗。现将犯罪嫌疑人郭某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蜀黍有话说
个人信息是指能够进行个人身份辨识的信息,包括:姓名、生日、身份证号码、电话、地址、电子邮件地址、银行卡卡号、发卡日期、卡片有效期、指纹、婚姻状况、教育状况、职业等,民警提示广大群众要妥善运用及保护自己的个人信息,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而让诈骗分子有机可乘。如何才能避免:
1、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申办信用卡时,建议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例如:“谨供申办**信用卡用”,以防止身份证件复印件被移作他用。
2、不要轻易向陌生人泄露个人信息,也不要随意在网络留下个人信息。
3、警惕向您询问个人信息的电话及电子邮件。
4、不要把您的身份证件、银行卡转借给他人使用。
5、定期查看对账单,如果发现不明支出,请立即联系发卡银行 (河北台记者王美中衡水台记者马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