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方案指出,本次专项行动从6月初到8月底共分为五个阶段进行,攻坚重点主要围绕商品房价格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房地产中介行为三方面开展。
开展商品房价格监管专项行动
严格执行住房销售明码标价制度,对擅自涨价超过备案价格的项目,要依法查处并暂停商品房预售许可和商品房网签资格;
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销售代理机构发布虚假销售价格、哄抬房价、在房价外违规加收费用和中介机构违规收费以及相关单位向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违规收费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商品房价格行为;
查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其它问题。
开展整顿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专项行动
强化房地产广告监管和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
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联合集中检查,严厉打击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未达条件强制交房、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捂盘惜售、捆绑搭售、一房多卖、自我炒作等行为。
开展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专项行动
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管理,下大力依法打击“黑中介”,严查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存在的发布虚假房源及不实价格信息、垄断房源操纵市场价格、提供虚假证明、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中介服务、虚假宣传误导市场预期、炒卖房号等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等问题。
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中,将加大查处力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书面警示、约谈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不正当经营行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名单等措施;性质严重的,会同相关部门曝光一批、处罚一批、关停一批;对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即对外宣传和销售,涉嫌非法集资、合同诈骗行为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