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女童到亲戚家串门,没成想竟被29岁的亲戚李某强奸。近日,廊坊市某法院审理了该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4年。
2016年7月,6岁的小美(化名)跟随奶奶去亲戚家玩,晚饭后在亲戚家的西屋睡觉。当时,29岁的李某也在西屋睡觉。到家后,小美跟妈妈说身体不舒服。小美妈妈心生疑虑,一番细问后才知缘由,随即毫不犹豫报了警。
公安机关物证鉴定所出具了法医物证鉴定书,公安机关在小美所穿的裙子上检出人精斑,且与李某DNA的结果相符。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第一、二款规定,因李某犯强奸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
提醒
据办案法官介绍,强奸、猥亵幼女时常发生在熟人之间。近几年审结的案件中,有一名被告人与被害人家长是朋友兼邻居关系,还有一名老人经常到孩子爷爷家串门, 将魔爪伸向了孩子。他们大多利用儿童年幼缺乏辨别力与戒备心,趁其独自在家或到自己家中玩耍、家长疏于照料时,实施强奸、猥亵行为。
法官提醒家长朋友,一定要提醒孩子树立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是女孩子,要教授给孩子相关方面的知识。在孩子回家后,要及时留意孩子的情绪,如果孩子出现不高兴 或其他异常情绪,家长要引起重视,及时询问孩子出现了什么情况。此外,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也应加大儿童性保护教育的力度。马聪文 李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