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安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2016年9月23日晚11时左右,文安县居民边某酒后驾车与朋友去KTV唱歌,在行驶过程中与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小型面包车相撞。车祸发生后,边某立即下车查看情况,发现面包车司机已经昏迷。在意识到自己酒后驾车撞人难逃牢狱之灾后,惊慌失措的边某想到了让自己的哥哥顶罪。于是立即给哥哥打电话求助,边某哥哥一听自己亲弟弟有难,便爽快地答应替弟弟顶罪。边某哥哥立即赶到车祸现场了解了车祸经过,送走弟弟后便拨打了110和120电话。120急救车赶到后将面包车司机张某送往医院进行抢救,最后面包车车主因抢救无效死亡。
9月24日,边某哥哥因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公安机关认真勘察事故现场后,发现边某哥哥供述的车祸现场细节与现场勘察有矛盾,再次讯问边某哥哥,边某哥哥不能自圆其说,只得承认自己是替弟弟边某顶罪。9月29日,公安机关将边某抓获。
检方认为,犯罪嫌疑人边某及其哥哥的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三百一十条之规定,分别涉嫌交通肇事罪和包庇罪。
2017年5月5日,文安县人民法院分别依法对二人作出判决:边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边某哥哥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