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4日17时30分许,受害人到刑警六中队报警称,上午9时许,他将汽车放在石家庄新华区北二环西路与友谊北大街交叉口东北角的民心公园门口,锁好车就上班去了。17时许,他来到车前发现车右侧后车门玻璃被砸坏,放在汽车后座上的一个包不见了,内有现金6000元,名画一幅。
分局专门成立专案组,兵分几路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过3天的视频追踪,终于在新华区赵陵铺赵一街某小区4单元门口发现了嫌疑人所骑电动摩托车。于5月6日21时许,在该单元门口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抓获。经突审,赵某交待了伙同吕某、肖某通过砸汽车玻璃的手段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
自2016年12月至今,三人共同作案或二人结伙作案,采取以改锥撬车窗玻璃或以破玻璃器破车窗玻璃等手段,东至叉河东头,西至植物园,北至黄壁庄水库,在长安区、新华区、鹿泉区、灵寿县等地作案20余起。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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