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友@郝春锋报料,5月4日,其所在运输公司的一辆货车,在保定市徐水区境内,被一辆制式路政执法车逼停。车上人员以治理超限需要称重为名,将车辆带到保定市南环一停车场内。车辆进入停车场后,一位自称停车场老板的男子主动搭讪,声称在停车场就能处理。经过一番交谈后,停车场人员说只要缴纳1万元就可放行,并且不用卸货。如果要到违法处理室处理就需要卸货。后在停车场老板的引领下,见到当时扣车的执法人员,当场交给这名执法者1万元,对方未出具票据。司机又付给该停车场老板3000元好处费,车辆转移至另一个停车场,当晚车辆没有卸载被放行。
网友@郝春锋提供了数张照片佐证,在其中一张图片中,一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手持一沓百元大钞。网友称,此人就是收取1万元现金,没有开具票据的执法人员。
对于网友的举报,5月10日保定市交通运输局书面回复本报。该局在一份调查报告中称,获悉网友举报后,该局立即责成下属公路局进行调查。经查,举报执法人员没有开具罚没票据属于失实,该局有罚没票据及法律文书为证,并附有罚没票据图片。
网友举报的其它情况基本属实:公路局直属四大队查扣车辆后舍近求远,没有就近引导到徐水或者北站处理,而是押到南站交由清苑工区处理。给予队长崔鹏程停职检查处分;南站站长韩树彦顺从了车托刘新义说情,交完罚款后未卸载,便给予了放行,负有严重失职的责任,停职检查。
5月8日,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召开紧急会议,加强路政员工作纪律,规范执法,严禁与车托勾结,私收罚款,在今后执法过程中坚决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