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秦皇岛市海港区公安分局太阳城派出所民警介绍,当天下午14时,他们接到交警二大队报警,称发现一名市民在朋友圈中张贴了一张交警二大队的违章停车单,并在违章停车单下发表了个人的评论,内容涉及到侮辱性的语言。
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对涉案的微信号展开侦察,通过对相关信息的排查,民警于事发第二天下午4时左右对在马某工作的汽车美容店将其查获,并依法传唤到派出所。
据了解,马某某,今年30岁,山海关人,目前在秦皇岛市一家汽车服务中心工作,平时并无劣迹。事发当天上午11时左右,马某某在金三角附件短暂违法停车,被执勤交警依法处罚后一时气愤,为发泄心中不满将民警的罚单贴上了自己的朋友圈,并发表了侮辱交警的言论。
不安规定地点停车,无论违法时间长短都妨碍了他人通行,侵犯了他人的利益 ,事后不仅不思过错,还公开发表辱骂交警的言论,马某最终为自己的鲁莽行为付出代价,马某因公然侮辱他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