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微信朋友圈内找到了这条信息。该信息称“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昨天下午因吃大盘鸡感染H7N9死亡,姓名侯俊龙,年龄30岁,孩子两岁,参加抢救的医生崔静洁已经被隔离。紧急通知,暂时别吃鸡肉、鸭肉、猪肉……”
4月20日,记者从承德市双桥区宣传部门了解到,经过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大医院核实,网传当地一男子因吃大盘鸡感染H7N9死亡的信息为谣言。
一些网友还找到了一条2016年3月21日流传在微信朋友圈里的信息。该信息除了地址由“承德市双桥区”改为“河间市孙刘庄”,死者和孩子年龄由“25岁、1岁”改为“30岁、2岁”外,其他文字几乎全部相同。由此可见,这次的谣言是在去年谣言的基础上,稍作改动后,被编造出来的。
相关人员表示,近年来,在微信、微博、QQ群等社交平台上,网友发布虚假信息的事件屡见不鲜。为此,《刑法修正案(九)》在第291条中增加一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人员提醒,现在微信、微博、论坛上的信息量相当大,如果为了赚取关注度或点击量,别有用心地编造发布虚假信息,以往可能最多是治安处罚,行政拘留几天,但以后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犯罪了。网友们对信息不加甄别、不加思考盲目转发,同样可能触犯这一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