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民警介绍,目前正在侦查的“石家庄泓德房地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主要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已被依法抓获。警方查明,上述房地产公司,法人代表曾某某,注册资金50万元,注册地在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东街87号,办公地在富邦大厦7楼,长期在长安区剑桥春雨小区某单元房设立吸资点,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
公安机关呼吁投资群众,遵循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未报案的投资者本人,要在今年6月20日前,到居住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登记。
民警提醒:
报案需携带以下文件:借贷合同、收款收据等原件及复印件;通过银行缴纳投资款的需要提供银行卡复印件、银行汇款凭证或银行流水明细(并加盖银行印章);投资返利的银行流水明细(银行调取)、返利银行卡复印件;与案件有关的宣传材料。所提供各种材料的复印件均使用A4纸,注明“此复印件由我提供与原件无异”并签字。(记者 董世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