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上午,106国道武邑县北云齐村段一辆左拐弯的拖拉机与一辆直行大型货车发生碰撞,65岁的拖拉机驾驶员赵立受伤,被紧急送往衡水市二院进行抢救。武邑县公安交警大队事故股在做出暂扣事故车辆处理后,事故另一当事方货车驾驶员杜义携带2000元前来医院看望伤者,却遭到伤者家属围堵。
当日下午,久困医院无法脱身的杜义第一次拨打了报警电话,向警方求助。
接到报警后,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公安分局东门口派出所民警赶到二院了解情况。当时,在市二院9楼住院部,10余名伤者家属将杜义围在其中,场面非常混乱。伤者亲属赵敏等人提出,杜义要交付全部医疗费,并在医院看护病人,同时阻止民警将杜义带离。
在民警的提议下,多名伤者亲属与杜义共同来到东门口派出所,进一步协商解决。
经民警核实情况,这起交通事故确已由武邑县公安交警事故处理部门受理,双方事故责任尚未确定。按照处理程序,一般由伤者一方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待事故责任认定后,双方再商讨赔偿。如果事故一方有能力且自愿,可先行垫付医疗费用。据货车驾驶员杜义介绍,事前为货车购买了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保险,具备责任赔偿能力。
民警将相关程序和情况如实转告了伤者家属,他们也逐渐平复了情绪。经过初步协商,事故双方前往武邑县交警事故处理部门商讨后续事宜。
在当日晚9点又接到了杜义的求助电话,称再次被伤者家属从武邑县强行带回市二院。
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公安分局东门口派出所所长张琳闻报后赶到事发现场,告诫伤者家属,其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和妨害警方执行公务。张琳下令将杜义带离至安全场所,再次遭到伤者家属强烈阻挠,多名民警遭到赵敏等人撕扯、推搡,场面一度混乱,直到增援民警陆续赶来才控制住局面。
目前,桃城公安分局依法对赵敏等5名主要涉事成员予以严肃处理。其中,赵敏等两人因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和阻碍执行职务两项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20日,罚款1000元;两名伤者家属因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另一名伤者家属因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被处以15日行政拘留,其余伤者家属被处以批评教育。